超新闻客户姚兆宇编辑周宇涵。
来源:视觉中国
*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提高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村治理水平,加强科技与改革双轮驱动,加强农民增收措施,集中力量做好群众能感受到的几件实事, 从而建设宜居、宜业、美丽的乡村。作为禾美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是一个值得研究和关注的课题。
近年来,农村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社会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不仅涉及**、社区、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等多个主体,还涉及资金募集、资源整合、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网络建设等多个方面。 此前印发的《全国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完善与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医疗与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保障体系,确定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建设目标。
现阶段,我国许多地区的农村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村落空心化、集体经济空心化的局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缺乏必要的物质设施、人力资源和经济基础。 对此,在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时,社区和社会组织应共同构建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在世界上发挥主导作用。 针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老年人消费能力,应将社会养老服务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农村养老服务建设的引领作用。 要在深入研究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和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健全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政策,使农村养老服务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还应增加公共财政支持。 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完善农村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了解农村老年人的基本情况、难易程度、潜在风险和需求。
发挥农村社区的支撑作用。 整合农村社区存量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在经济保障、生活关怀、情感慰藉等方面的功能。 充分发挥社区经济支持功能,利用农村闲置或废弃的办公场所、学校、仓库、医院等公共空间,建设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活动空间。 利用农村社区的医疗资源,采用“医养结合”的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咨询和心理咨询服务。 依托农村社区人力资源,构建互助养老服务体系,采取时间银行、积分兑换、奖优表彰等形式,让青年老人、留守妇女等志愿者为老年人、独居老人、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
发挥社会组织的辅助作用。 要通过相关政策法规和金融手段,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社会组织,使其逐步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主体。 具体而言,要着力发展农村养老协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通过“一流购买服务”、“公益创业投资”、“奖励补贴”等形式,为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作者为南京农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