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是地上的律法,律法是天天,律法是道路,律法是自然的。
由于古籍一般没有标点符号和分段,后人在标注时受到知识不同限制,因此对这句话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 这种划分是唐代李越在《新道德经》中形成的,其中他将“人”字改为“王”,并在前一句中将全国四大王联系起来。
李越注:“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堪称“域内四大”。 “法地”、“法天”、“法与道”三王自然理性地存在于人间之中。 天下平安,故称“美德”。 谁说话,谁就属于耳朵,其义云“法地”犹如大地的无私。 “法天天”,如无私苍穹。 “法道”就像无私的一代道一样。 例如,国王、大臣、父亲和儿子。 后一句话相传,全云“人是地的法则,地是天的法则,天是法则,道是自然”。 该领域有五个非四个主要元素。 君王怎么可能只有“地的律法”,而没有“天上的律”和“道的律”呢? 天地无心,也能化为法则? 而且,“地法、天、自然法”之道,是天地之父,自然之子,支离破碎,与义隔绝。 高明在《绢书老子校对》中也认为,李硕虽有区分,但历朝学者大多弃言或说“是孩子的牙齿”这几个字重叠,不是老子的。 虽然不是一句话,但确实是古语之一,至今仍有信徒。 按照“人是地法,地是天法,天是道法”这句话,非王者只能有“地法”,不能有“天法”和“道法”,而是人民,大地, 而天空是道中所有的法则。如果这个句法像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样,虽然“三生万物”是不言而喻的,但生万物者就应该被看作是“道”,绝不会被理解为生万物者的“三”耳。
古笛在《老子校对》中对这四句话进行了解释,并说:“法律就是土地”,意思是土地之所以是土地,土地之所以是土地,就是土地是无私的;“法天”意为天,因为法,因天为天,即天无我; “法道”是指道之所以是道,就是道就是法。
“道”之所以是道家的特征,就是“道是自然的”。 “自然”是自因、自成、自始、自根,“道法是自然的”,即道如其自,自因,自因是法则,不介入,即“不为”。 这里的“法”字有法的意思,君王要以大地无私、谦卑不争为法则,以天无无为法,以道的本性为法则,使道与自然合而为一。
这里的法就是道法,守道可以使天、地、人三界有序、有秩序。高定义认为,这句话表达了古人对系统论的看法,即宇宙万物都是一个整体,人、天、地、自然构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化、整体化的系统,相互关联、相互制约。
当然,从王者到大地,到天,最后到道和自然,叶海燕认为,这一层的推进中也有超越的意义,即“法则”可以拓展为“回归”和“超越”的意义,而不是“跟随”和“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