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下设“蒲公英未起诉小组”,成立于2024年,是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队伍。 它的名字**与普陀语中的“蒲”字谐音,蒲公英的意思是播撒爱和希望的种子。 团队通过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一体化方式,帮助像“蒲公英种子”一样飘来飘去的少年犯罪分子重新“生根发芽”,守护像“蒲公英花”一样娇嫩的少年在阳光下“绽放灿烂”。
团队先后被授予贯彻落实国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校园巡游活动优秀单位、上海市38红旗集体、上海市妇女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图片说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蒲公英未起诉小组”工作成果汇报。 照片由普陀区检察院提供。
建立社会支持系统。
为实现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缓刑和救助,团队探索成立全国首家实质性注册、社会运营的未成年人保护民办民间民间组织“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并招募170多家爱心企业作为会员单位,提供教育矫治等司法社会服务。 对涉案未成年人40余人进行社会实践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救助等纳入服务范围,协调实施司法救助、临时监护、心理疏导、就医、返校就业等105名被害人多重救助。 该作品入选2024年上海市“法治民”十大工程。
坚实的家庭教育指导。
为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背后的家庭问题,强化监护责任意识,团队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监督监护令》的制定和发布,陆续对200余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开展亲子集体健康、家长沙龙、心理团体支持等活动,以“活血化瘀”赋能家长,有效改善亲子关系,有效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再次发生。团联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联合揭牌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基地,联合制作系列蒲公英家庭教育指导班,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构建稳固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网络。
推动法治校园建设。
通过该项目,实现了辖区内学校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定制了法治巡回讲堂菜单,开展了100多场法治巡回讲堂,听众超过6万人次。 通过首届沉浸式职业体验周,举办检察开放日,制作微信、微课堂、微剧场、微漫画等多种形式的法学活动,帮助学生扣上人生的第一扣。 联合区教育局设立全市首个“学校检查咨询室”,检察官通过“看、听、问、切”等方式,帮助学校解决一批“疑难杂病”,助力安全合法校园建设。
目前,注册用户1700余人,咨询170余人次,形成指尖保护力,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 深入贯彻落实“第一检察建议”,将**等有不良犯罪记录的“大灰狼”拒之门外,该案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落实困难儿童救助。
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立足国家守护者的作用和使命,精心守护成长。 与民政、医院、公安、法院等建立困境儿童保护协调机制,协调落实近10名儿童临时监护,支持依法起诉5起撤销监护人监护权案件8人,办理全市首例支持医院福利机构向监护人追讨医疗费和子女抚养费案件。 首个“未成年人监护资格检查制度”,率先给予愿意悔改、家庭关系尚能维持的家庭“团聚”的机会。 办理全市首例确认监护支持起诉案件,帮助救助站痴呆儿童落实国家监护,解决落户、上学等急难难问题。 全市首批医生被指定为强制举报联络官,充分发挥“哨兵”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和举报中的作用,该案被评为2024年度上海市十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例之一。
蒲公英是跳舞的精灵和无尽的希望。 团队将始终践行“尊重法律、慎重处罚、助心育人、夯实源头”的司法理念,坚持未成年人检察和司法保护的探索与实践,打造更多有温度、有深度、有影响力的法律产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新民晚报记者 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