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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发放了,服务了31年,他只领了1930元,怎么这么少?还能重新计算吗?
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工作经验为31年,大部分地区的养老金比较高,但如果参保人的平均缴费指数比较低,而且当地养老金计算基数也比较低,那么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就比较低。
比如这位服务了31年的退休人员,退休地点在黑龙江,2024年就要退休了,但他每月的养老金只有1930元,怎么可能这么少呢?
根据她的情况,首先黑龙江的养老金基数比较低,截至2024年,当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基数是按照6430元计算的,因为她的退休年龄是55岁,所以月数是按照170个月计算的。
最重要的原因是:她的平均贡献指数仅为05203,这相当于她平时的缴费等级比较低,平均缴费等级只有52%左右,国民养老保险之后,全国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确实有最低标准,但在此之前,很多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会低于60%,甚至低于50%, 那么退休人员也应该处于这种情况。
因为她的平均缴费指数比较低,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只有4732285元,视同缴费期有3年5个月,在有这个缴费条件的退休情况下,每月的养老金确实只有1930元。
其中,个人账户中有47,322份养老金85/170=278.37元,基本养老金有6430*(1+0。5203)/2*31*1%=1515.21元,过渡性养老金有6430*05203*3.42*1.2%=137.3元,养老金待遇总额为193088元
服务了31年,但养老金只有1930元,退休待遇确实比较低,但从退休人员的缴费条件来看,她的养老金并没有算错,而且因为黑龙江的养老金计算基数已经是2024年的数据,所以这个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无法重新计算。
简单来说,因为退休人员的缴费条件比较低,而且退休地的养老金计算基数也比较低,虽然她已经工作了31年,但她每月的养老金只有1930元,而这个金额也是她实际应得的养老金,不会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