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认定条件。
1)工商登记地、税务账目管理地、实际经营地均位于临港新区产城融合区的企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1、企业所属行业符合临港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2.被国家或上海市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服务企业、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等国家级或市级称号的企业。
3)企业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
2.贷款确认条件。
1)贷款包括企业自2024年8月以来提取的符合贴息政策要求的本外币贷款。贷款期限原则上在1年(含)以上,且贷款发放期限需超过6个月。
2)贷款原则上用于临港新区企业的产业开发、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科技研发等经济活动,并按照借款合同按时偿还本息。
3)贷款在贴息期间未享受临港新区其他贴息政策。
3. 支持贷款的类型和支持程度。
1)固定资产贷款。
1、指贷款人为借款人的固定资产投资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须在临港新区形成并整合)。
2. 实际支付利息的50%将获得补贴。 独资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年利息贴息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2)流动资金贷款。
1、指贷款人为借款人日常营业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2. 实际支付利息的20%将获得补贴。 独资企业每年最高贴息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3)并购贷款。
1、指贷款人向收购方企业或收购方在区域内或境外的特殊目的载体发放的用于支付非关联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2、实际支付利息的25%给予贴息支持。 独栋企业并购贷款年贴息额最高不得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4)订购融资贷款。
1、指借款人凭区内非关联企业的购销合同和采购订单向贷款人申请的贷款。
上海穗勤科技集团主要从事科技补贴项目申报、科技政策咨询、财政补贴项目等业务,是一家精细化的科技咨询服务机构,我公司拥有丰富的申报经验,一对一的咨询服务,准确的评估,资质齐全,费用合理,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 是您放心的选择。合作**:021-5629-24092,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补贴。 独户企业订单融资贷款年利息贴息额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范围。
本轮贴息申报范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在2024年1月至6月底期间实际发生并支付的贷款利息。
五、申报方式。
1)补贴资金由临港新片区开发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发放贷款机构(以下简称“申报机构”)统一申报。请报送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企业配合报送机构提供申请材料。
2)自2024年12月20日起,开放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
3)申报**:登录并选择“一网通方式人登录”,然后点击选择“法人一通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在线服务”,点击“服务交流(临港新区金融促进和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按钮进入申报系统。
6.申请材料。
七。**
*:上海临港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