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达到诈骗目的,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社会经验浅薄等优势,以“小利”引诱、引诱未成年人参与“帮信”犯罪。 甚至有未成年人认为自己未成年,不会被判处......即使他们被抓到也要坐牢
但是,青少年犯罪真的没有责任吗?没有!只要触碰到法律的高压线,不管你是不是未成年人,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真实世界的例子
近日,雅安少年杨某(16岁)、王某(16岁)、周(15岁)、张某(14岁)、李某(14岁)伙团伙在校外以殴打、言语威胁等暴力手段抢夺两名13岁初中生的手机卡,同时威胁两人不要报警。
据了解,杨某是一名辍学少年,其他四名嫌疑人均为在校学生。 11月初,杨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大哥”。 对方告诉他,他只需要找两部手机来设置“手机端口”,就可以给他400元的时薪。 杨某见状,心中一动,但因为设置“手机口”需要大量的**卡,他立即联系张某、李某想办法。
随后,张某、李某将**卡交给杨某设置“手机口”,但没过几天,**卡就被通讯运营商屏蔽了。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为了不切断“理财路线”,他们盯着学校老师储物柜里留给学生的手机里的**卡。
在此期间,李某怕偷**卡,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而张某表示,大家都是未成年人,就算被警察抓到,也不会受到惩罚,所以不用害怕。 随即,杨某支持张某的表态,并鼓励群中其他未成年人放心,大胆“动手”,以未成年人为“盾牌”,公安机关无从取之。
在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的联合打击和教育宣传下,学校已经加强了对手机的管理和保存。 这时,杨某表示,既然不能“偷”,那就直接抢!
11月22日晚9时许,杨、张与群中的王、周、李等人一起,持控刀来到一所中学,将刚放学的邓、魏拖到校外一条隐蔽的小巷,当场用刀和言语威胁抢走了2张手机卡。
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对当晚抢劫手机卡的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并抓捕。
目前,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文中的角色名称已更改)。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承担犯罪的刑事责任。
年满 14 岁但未满 16 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纵火罪、散布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年满 12 岁但未满 14 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人,致人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未受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管分;必要时,依法开展专门的矫正教育。
“熊猫反诈”温馨提醒
广大未成年人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能贪图小利,成为犯罪分子。如有出借、出租、购买***卡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自愿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制止;发现该团伙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未成年人身份不是免除的金牌,不要让片刻的迷茫毁了你的生活。
*:熊猫反欺诈。
责任编辑:青宇。